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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六,4/4日我們與婚紗公司約好挑片。


每次在網誌上看到別人挑片都說至少要五、六個小時以上,

往往挑完片,已經半夜一、兩點,

但沒想到我們還蠻速戰速決的,

從晚上7點多挑到10點多就結束了,

看到婚紗公司還有兩組人馬還在挑選,

覺得自己這次的效率真高^^


這次陪我們一起挑選照片的有我爸媽和小安妹,

剛好當天是爸媽27週年的結婚紀念日,

我跟小安繞去爸爸最愛的85度C買了四塊蛋糕慶祝,

不過這中間也鬧出了笑話,

我一直以為爸媽是25週年結婚紀念日,

老公就問我說:妳幾歲,

我不疑有他的說:26,

他就說:那爸媽會是結婚25週年喔?

嗚嗚嗚,我的算數果真有問題 = =


到了婚紗公司,由我們的攝影師hido為我們服務,

攝影師說第一輪先把所有的相片瀏覽過一遍,

第二輪把第一眼就不喜歡的相片刪掉,

第三輪再把相片作一個刪除。


在瀏覽第一遍時,我大致就知道要留哪一些下來,

我喜歡的相片不外乎浪漫、有feel,

老公喜歡的是姿勢比較特別、也要有feel。

攝影師共拍了200張照片,

我們第一輪就殺了只剩80多張,

殺到攝影師臉都有點綠了,

但因為外拍很多的景我們側拍都有拍到,

而且側拍也拍的不錯,

所以我們盡量留下的都是側拍沒有拍到的景,

我們的想法是- -婚紗公司拍的製成一本相本,

側拍的部份我們自己再送去相片館製成一本,

因此棚內沒有側拍的景,我們留了比較多相片。


在第二輪挑片時就比較困難,

因留下的都是自己蠻喜歡的,

因此主要讓老公刪片,

爸、媽和小安妹也出了很多意見,

讓我們沒有超過預算,感激^^



在挑的過程中,大家吃著婚紗公司預備的爆米花,

你一言、我一語的,很快大家都達到了共識,

選出36張,

在挑片過程中,老公原本看我一直很難取捨,

想說加挑照片到40組,

但一開始我就答應老公不加挑了,

因此就算難取捨也要捨,

省下的錢可以做蜜月基金^^


不過我們刪的實在太誇張了,

攝影師的表情一直很難看,

因一般來說新人加挑的錢是攝影師的收入,

在我們刪到只剩50多張時,

攝影師就一直說如果很難取捨的話,

加挑的相片可以不輸出成相紙,

我們可以買檔案回去,但一張照片也要450元,真的是搶錢 = =

我們最後當然選擇不要。


後來攝影師又說我們刪那麼多張,

製作成相本很容易會有不對稱的問題,

要有對稱的效果,至少同一個景要選兩張以上,

問題是我們希望相本的景能比較多樣,

在不加挑的情況下,每一個景通常只能選1張,

因此我們決定禮服雙數就好,景的部份就不那麼要求,

因美編好的相片,我都是放在電腦上欣賞,

會翻厚厚一本的相本的機率真的很低,可能就只有結婚當天給賓客看吧,

其他時間根本不太可能翻閱,因此景對不對稱的問題,對我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,

只是會減少攝影師的收入罷了= =。


全部挑選完後,

開始選謝卡的照片,我們的謝卡共有500張,

可以選擇5組造型。

燈光師建議謝卡的人物挑選盡量選擇比較大,不要側臉,

才可以很清楚知道新郎、新娘是誰,

在選謝卡時比較容易,因可以挑5張照片,

選放大框才是困難所在,

因要在36張裡面,挑出最愛的一張放大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。

不過在挑選放大框時也遇到trouble,

一開始我們談包套是選擇30吋的放大框,

我們一直以為是鍛造框,門市小姐也一直給我們看鍛造框,

但沒想到當天挑選時居然只給我們一般很普通的木框,

如果要製成鍛造框30吋要加1200,40吋要加1800,

燈光師還說如果你們的包套是7、8萬的自然就是鍛造框了,

反正就是要錢就對了!!


一開始我真的很生氣,覺得為什麼當初門市小姐沒有先講好,

一直誤導我們,到最後才要我們加錢換框,

原本想要找她們的副理出來談,但她們副理也避不見面,

真的是很不會做生意,

原本我媽跟我都屬意之後會介紹朋友來這一家婚紗公司,

也屬意全家福要在這裡拍照,

弄成這樣,他們也別想再賺我們的錢了,生氣 = =


原本不打算換框的,但爸爸和老公極力勸阻,

認為鍛造框比較有特色、也比較有質感,

覺得結婚就這麼一次,不希望我因為賭氣而損失了自己的權益,

唉,也是啦,最後經爸爸和老公的勸説,

我們換了一個40吋的鍛造框。


真的奉勸所有要結婚的新人,在跟婚紗公司談時什麼都要講的很清楚,

要不然很容易吃了悶虧而不自知 = =


在挑選完謝卡、放大框、相本和相本封面照片後,

已經晚上10 點多了,

比起其他桌的新人,我們算是很有效率^^

可能真的是因為側拍的相片很多,

讓我們省下加挑照片的時間和金錢。


謝謝辛苦陪我挑照片的老公、爸媽和小安妹,

也謝謝喜獲麟兒的Jason大師,

希望有一天能夠跟你們夫妻倆一起去玩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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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h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